浙江省湖南商会文件
浙湘商办字2015第04号
关于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
决 定
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,化解矛盾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,切实提供创业、干事业的良好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、浙司字(2014)57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。首届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11人,其中主任1人,副主任3人,委员7人,下辖法律与政策、教育与文创、金融与投资、商贸与服务、建筑与建材、制造业与技术工程、综合协调七个行业调解组,各调解组分别由3至5名委员和调解员构成。大会推选黄勇、胡亮兵、刘坚、姜远军、肖松、阳军、万天慧、左光林、潘文权、李迎春、雷荣湘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,并由黄勇担任主任,胡亮兵、刘坚、姜远军任副主任。
经营性网站备案号:浙B2-20080103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554号 客服电话:400-668-0099
Copyright @ 2008 浙江省湖南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85628号-1